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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及补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21-06-07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24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学校现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请条件见附件1。

二、认定程序

(一)体检合格

已查体合格,且留存个人体格检查表。

(二)个人网上申报

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核验。

1.身份核验。申请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员进行实名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验不通过的,须申请人工核验。

2.学历学位核验。申请人员填写最高学历证书编号。其中,以本科学历申请免面试的人员填写本科学历证书编号,以博士学 位申请免面试的人员填写博士学位证书编号。核验不通过的,须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申请人工核验。国(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3.普通话证书核验。申请人员填写普通话水平证书编号。核验不通过的,须上传普通话水平证书扫描件,申请人工核验。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无需填写。

4.完善信息。申请人员按照教师资格网提示完成个人事项承诺,填写任教学科、个人简历等信息。任教学科应与面试任教学科一致。

三、认定时间及操作流程

6月7日—6月15日,申请人员登录认定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报操作流程见附件2。结合往年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考附件3。

四、证书补发工作

202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工作与认定工作同步进行。已通过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因证书遗失需补办,申请人于6月7日—15日提出申请,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http://sdgspxpt.gspxonline.com进行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后,通过相应通道进入补发程序,下载《补发申请表》模板,填写并上传扫描件。

五、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对于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的,坚持“一票否决”。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撤销其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详见AIC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操作流程(申请人)详见AIC

    3.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汇总(详见AIC

组织人事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