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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 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21-08-09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1年公派出国教师补充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21〕47号)要求,对6月8日AIC发布《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进行补充,现就我校补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8月10日至9月10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www.clecteacher.chinese.cn“通知公告”中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根据岗位需求,俄、法、德、西、葡、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已获得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的回国志愿者的国外任教年限放宽至最低1学年(10个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材料,根据要求下载打印纸质《申请表》。

(二)部门推荐

各部门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填写《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书记、主任“双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审核申请人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填写《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9月10日前一并报送教师能力发展中心(润德楼717)。

联系人:郑真真

电话:2557655

附件:1.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

    2.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