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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2-2023学年度访问学者的通知

【来源: 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22-06-14 】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省内教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推动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招收2022-2023学年度访问学者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优良,师德师风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基础,承担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有独立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能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在学校或教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能按计划完成访学任务。

4.有主动参与合作研究的意愿,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能全脱产进行一年的访学。

二、访学安排

1.脱产访学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

2.访学内容以参与合作项目研究为主,访学人员同时承担并完成一项研修课题。教科院为访学人员设计安排理论、实践两类研修课程和必读选读两种书目,编印《访学研修手册》,通过经典阅读、学术报告、教学观摩、活动参与等多种形式,助力访学人员教科研水平提升。

3.研修结束后访学人员须参加结业答辩,教科院根据答辩情况并综合学术研究、活动参与、组织纪律等表现,对访学人员进行评定,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从《2022-2023学年度访问学者合作研究项目》(附件3)中选定项目(每人最多可选两项,按先后顺序填写到申报表首页);

2.申报人填写附件2,经审核,部门领导双签字、盖章。

四、报送材料

1.《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访问学者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

2.《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访问学者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

3.申报人代表性论文复印件一份(如有专著一并报送一本);

各部门于6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教师能力发展中心(润德楼717),电子版发郑真真AIC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

访学期间的培养和管理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附件:1.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访问学者申报表

    2.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访问学者申报汇总表

    3.2022-2023学年度访问学者合作研究项目

组织人事处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