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教科字〔2020〕4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厅(委)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我省《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31日
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
一、坚持党对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对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的重要论述、对国家网络安全“四个坚持”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不断学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成果,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
2.加强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统筹部署与协调。强化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建立信息化工作专班。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研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召开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部署,有效支持疫情防控和线上教学开展。(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省教科院、省教育电视台、相关业务处室)
二、持续深化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3.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制定《山东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数字教育资源规范》,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省教育电视台)
4.深化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开发与应用。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基于知识图谱建设标准试题库和教学资源,为智慧课堂应用提供基础支撑。把好线上教学资源质量关,强化以师生应用评价为主要依据的资源选用和退出机制,加强跨校跨地区的资源共享,加大优质数字资源开放。(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基教处、教师处、财务处、省教育电视台、省教科院)
5.加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引导职业院校基于区域、行业特点、职场环境与工作过程开发教学和实训资源。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优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创新创业类课程,推动校际、校内外课程资源共享。(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高教处、职教处、教师处、财务处、省教育电视台、省教科院)
三、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
6.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全覆盖。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范围内遴选空间应用优秀案例,推动逐步实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省教育电视台、省教科院、相关业务处室,各市教育局)
7.发展在线教育推动终身教育发展。建设全省在线教育平台,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统筹规划全省同步课堂布局,完成1000个同步课堂新增项目,推进网络环境下的精准扶智行动。(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省教育电视台、省教科院、相关业务处室,各市教育局)
8.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式变革。深入研究线上教学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智慧教育建设示范活动,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提高师生信息素养。(责任处室单位:基教处、职教处、科技处、省教育电视台、省教科院、相关业务处室,各市教育局)
9.持续打造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实施普惠制创客教育,普及学校创客空间建设,建设省级创客教育中心,建立创客教育课程体系,举办学生创客大赛,开展创客教育示范活动,推进人工智能课程开发,推动人工智能研究与应用。(责任处室单位:省教育电视台、省教科院、科技处、基教处、职教处、高教处、相关业务处室,各市教育局)
四、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
10.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各级教育应用、数据和用户的互通,建设覆盖全省、统一接入的山东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级中小学入学系统,开展入学一站式服务门户,推动高等学校“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学习类APP的规范管理。(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教处、省教育电视台、省教科院、相关业务处室,各市教育局)
11.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深化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制定《山东省教育厅数据管理办法》,推动教育数据的扩大开放和有序共享,提高数据使用效率。(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规划处、省教科院、相关业务处室)
12.继续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教育部直属机关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规范正版软件的管理。开展全省教育行业软件正版化检查。(责任单位:科技处、办公室、财务处、教科院、相关业务处室,各市教育局)
13.全面推进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构建先进高效安全的现代化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平台,建立教育招生考试的安全保障信息技术体系。探索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在教育招生考试领域的推广及应用,扎实推进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工作,开展计算机化考试、智能阅卷、数字化题库等教育招生考试应用。(责任处室单位:省招考院、相关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
五、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
14.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拓展升级教育城域网,推进“无线校园”建设,统筹建设全省教育云,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建立动态化的IPv6监测推进机制。(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省教育电视台、省教科院,各市教育局)
15.持续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进度,规范建设方式,建设覆盖率达到90%。推进新技术在校园的应用,探索智慧校园建设,制订出台《智慧课堂应用指南》《智慧校园建设指南》。(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教处、省教育电视台、省教科院,各市教育局)
六、加大教育信息化保障措施
16.完善信息化投入机制。完善政府和市场作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投入机制,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拓宽教育信息化经费筹措渠道,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强化对贫困地区、薄弱学校的支持。(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财务处,各市教育局)
17.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围绕教育信息化工作政策规划、进展成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营造教育信息化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办公室、省教育电视台、省教科院、教育社,各市教育局)
18.提升师生教育信息化素养。多形式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推动校长、师生更新观念、提升素养、增强能力。加强教育信息化智库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和理论研究,为组织实施我省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理论支撑。(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教师处、省教育电视台,各市教育局)
19.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推动落实《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加强网络安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完善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协作机制,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队伍建设,提升全省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教处、省教科院、相关业务处室,各市教育局)
20.开展教育信息化督导检查。建立教育信息化长效监督机制,教育信息化发展评价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推动全省教育信息化快速规范发展。(责任处室单位:督导室、科技处、省教育电视台、省教科院,各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