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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20-05-18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以及参加《2019年度高职院校教师岗前面授培训》的人员。其中,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面试。

二、面试程序

1.5月20日—25日,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含符合免面试条件人员)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8rr.co/jCMt)提交面试申请。

2.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试在本校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方案另行通知

三、面试标准

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面试标准。

四、面试内容

1.面试主要通过试讲和答辩形式进行。

(1)试讲: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试讲。

试讲要求:根据报名学科准备一门课程章节的1个课时(每个课时45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完整教案和课件(PPT)。

(2)答辩:根据现场提问回答问题,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2.面试成绩包含试讲与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标准及任教学科进行量化赋分。最终成绩分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两个等级。试讲课程与报名学科完全不关联的,原则上总成绩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严把教师入门关,提高高校教师队伍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位参加面试的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面试准备工作,遵守考试纪律。面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其面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联系人:郑真真

联系电话:2557655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



组织人事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