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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21年公派出国教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21-06-01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1年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21〕38 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或有2学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经历。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二、岗位需求

2021年中方承办院校申报资助外派教师岗位需求(附件1),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附件2),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三、报名程序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www.clecteacher.chinese.cn进行网上注册,查询岗位具体要求,在“报录”模块进行报名申请,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2.申请人所属部门提供推荐信(书记、主任“双签字”盖部门章),须如实对其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

四、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6月3日(周四)前将推荐信、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教师能力发展中心(润德楼717),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报送至郑真真AIC邮箱。请确保材料齐全,逾期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中方承办院校申报资助外派教师岗位需求汇总表(详见AIC)

    2.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汇总表(详见AIC)

    3.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详见AIC)

组织人事处

2021年6月1日